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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2023-09-28 来源:赴品旅游

一、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利条件有哪些

1、双方收入情况:双方收入情况会给自己带来有利条件,拿一方收入更好,能给孩子带来更优异的生活环境,会为自己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上有着有利条件。

2、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家庭的组成也是非常重要的,孩子的成长需要多人参与,所以就需要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参与,所以这也是一个有利条件,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因素。

3、双方的文化程度:双方受过的文化程度对孩子也是有重要影响,所以这也是一个有利条件。

4、居住条件:孩子被判给某一方就意味着和某一方在一起生活,这就涉及到孩子的住宿条件,哪一方孩子的住宿条件更好,也是一个重要条件。

5、身体状况:双方的身体状况是否健康,可以在此出体检报告等相关,这是一个重要因素。

6、双方是否有再婚对象,并且是否生育,这也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7、孩子的意见: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如果孩子在10周岁以上,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意见作为重要依据,由孩子自主选择,虽然这种手段比较残忍,但是十岁孩子可以为自己的以后生活进行选择了。如果孩子在哺乳期,女方在无重大疾病前提下,孩子一般会被判给女方。

对于孩子年龄在2岁以上,十岁以下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以下三点考虑。

a、女方是否具备生育能力。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b、子女是否长期随一方生活,突然改变生活环境会对孩子的成长不利;

c、双方是否再婚,婚后是否有其他子女。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

当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不论是出于何种原因,都会将对子女的安排放在要求婚姻关系解除后最重要的位置。但是,当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出现了一些客观的情况时,这就包括一方不能抚养子女,或者一方认为自己条件优越,应当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等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子女的抚养就成了一个应当解决的问题。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些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实际情况的需要,并且同时也是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断的。不管男女出于什么目的离婚,而子女终究是无辜的。因此,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和原因,对于因为子女产生了抚养权纠纷后终究应当有一个好的解决方式。

三、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先撤回、扣留被诉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和其他劳务收入;然后会密封、缉获、冻结、以及卖掉受访者的财产。这意味着该财产被没收、扣押后,行政机关命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内履行法定义务。如果申请逾期,法院可以按照规定将被查封的财产移交给相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购买。强制义务方履行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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