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必须是企业
“公司必须是企业”也就是说公司必须具有企业的全部特征。我国现阶段的国有企业要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制的转变,必须具有企业的四个基本特征:公司直接为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它的目的是追求经济利润,这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一个基本目标。公司作为企业是个会计单位,它是一个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要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如果盈利就能获得发展,亏损就要设法扭亏为盈,不能扭亏为盈就要倒闭破产。这是公司作为企业必须具备的一个世界性特征。公司是纳税单位,公司照章纳税是公司与国家之间唯一直接的经济关系。
2、公司必须是法人
法人就是指公司组织体在法律上的人格化。公司必须是法人,就是强调公司必须具有法人的全部特征。在法人的全部特征当中,结合当前中国公司的状况,特别要强调的是其中的三个非常重要的特征。这三个特征在当前中国的公司经营过程中,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所以,要从这三个方面来透彻理解“公司为什么必须是法人”。
公司既是企业,又是法人,所以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区别于社会上其他的非企业法人,如学校、医院、行业协会、政府机构和其他一些社会团体组织等等。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的区别在于公司是盈利性法人,非企业法人则是非盈利性法人。公司之所以是盈利性法人,是因为公司是从事经营活动并追求利润的法人。而且公司是一个立的会计核算单位,有利润才能生存、发展,亏损了就要采取措施扭亏为盈,否则就不能生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