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统筹支付指的就是在统筹地区之内,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的医保保费当中,有一部分会划入到统筹账户里面;相关规定如下:
1、这个账户里面的钱可以用于参保人所发生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等费用的报销;
2、一般来说医保统筹基金里面的钱是全体参保人员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够私自挪用,实行的是专项储存以及专项专用;与医保统筹账户所对应的就是个人账户,个人账户里面的钱主要是由员工自己交的以及企业交的一小部分。当员工在普通门诊以及定点医疗机构购置药品的时候,可以使用个人账户里面的钱。医保统筹支付标准是:
(1)当参保人是在指定门诊就医点服务时间以外去就诊的,由于急诊的原因所在,可以根据相关的规定使用统筹基金支付;
(2)对于参保人直接去到本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由于抢救所导致的基本医疗费用,根据相关的规定使用统筹基金支付。如果是直接去到规定外的医疗机构门诊进行抢救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再用统筹基金支付的时候,比例会降低10%;
(3)经过指定门诊就医点就诊以后转诊到其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根据相关的规定使用统筹基金支付,如果是转到市属定点专科医院本部门诊部就诊,统筹基金在支付的时候比例会降低1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