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新入职员工入职不满一个月的情况,在工资结算的时候会按照工作的工作日进行计算,例如,按天结算 基本工资8000 每天的工资为363.6,从17号-28号共为8个工作日 工资为:363.6乘以8=2909 元,工资为正常工作,未缴纳税费的工资。但很多包括私企,就会将这一个月的工资拖到下一个月同意进行结算,这就造成了很多人的疑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