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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和小三生了孩子, 法律是如何判断的

2023-09-27 来源:赴品旅游

丈夫和小三生了孩子,不构成重婚就不犯法。构成重婚的离婚妻子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并且可以依法追究重婚犯罪者的刑事责任。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对于丈夫于小三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任何人不得歧视。

一、小三生子后怎么处理

小三生子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非婚生子女在法律地位上具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2、非婚生子女也拥有法定的继承权,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的全部权利义务;

3、子女本身并无过错,父母应当担起抚养责任。

一、小三的孩子抚养费的相关规定如下:

1、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2、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到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二、有下列两种情形的,构成重婚:

1、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的,如果离婚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总之,小三生子双方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犯重婚罪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罪的认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重婚罪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几点:

1、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具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法律上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三、没离婚有别人的孩子算重婚吗

没离婚有别人的孩子不一定会构成重婚。如果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又与其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才会构成重婚;只是生了孩子但不存在上述情况的不构成重婚。

如果构成重婚的,因此离婚其配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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