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来得及。为了今后老了有一个稳定的生活保障,一定要赶紧参保。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制度并以法律保证强制执行,就是为了使劳动者在生病、年老或遇到其他意外情况造成生活困难时,给予一定的生活保障。
根据《社会保险法》《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和全国统一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制度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四十三岁,也可以开始缴纳社保。
43岁开始缴纳社保,如果没有固定工作的,可以有两种缴费方式。
第一种方式: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到55岁时,就可缴满11年或12年,这时还不够15年,可以延长缴费到58岁或59岁,至社保缴满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金待遇。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用,最好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一起缴纳,医保缴费满20年,退休后可以享受医保待遇。退休时如果医保缴费年限不够,允许一次性补缴。
第二种方式: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用有困难的,参加可以城乡居民社保,缴费相对要低。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年缴费100-3000元的多个缴费档次选择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女性也是60岁享受养老金待遇,从43岁开始缴纳社保,到60岁时,缴满15年没有问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