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进行房屋评估的流程如下:
1、委托方应到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单位去咨询、查阅有关的文件,了解房屋评估相关知识。
2、委托方向房地产估价单位出具“房地产估价委托书”作为委托评估的依据,如果房地产估价单位没有异议,就可视为接受委托。
3、委托方要向估价单位提供估价房屋土地的相关资料,比如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地上建筑物产权证明及附图、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文件等,如果是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则须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
4、资料准备齐全并交给估价单位之后,委托方与估价单位约定实地勘察的时间,并明确勘察时的具体要求。
5、估价单位在约定时间对委托方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并评估,委托方支付评估服务费,约一个月的时间,委托方便可领取房屋土地评估报告书了。
房产评估方法如下:
1、成本法
成本积算法,即对取得土地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剔除不正常因素影响的价值,对于正常成本费用累积后取一定的资本利息和合理的投资利润,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该方法常用于对正常程序取得的土地的评估。
2、重置成本法
它是对现有的房屋按照正常市场标准下的重新建造房屋所需成本的测算,然后考虑资金的利息并计取一定的开发(或建设利润)得出完全重置成本价,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范确定房屋成新率,二者相乘后得出房屋的评估价值的方法。
3、市场比较法
挑取市场上相同用途、其他条件相似的房地产价格案例(已成交的或评估过的)与待估房地产的各项条件相比较,通过准确的指数对比调整,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的方法。
4、剩余法
房地产总价知道或者可以测算出来时,因为房地产总价=土地使用权价值+房产价值,因此测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或房产价值,用总价值扣除它后即可得出房产价值或土地使用权价值。这种方法常用于房屋或土地的单项估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条 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