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公职人员兼职兼薪违反什么纪律
公务员在营利性组织中兼职取酬的处理方法依据具体情形进行确定,通常情况下会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如果情节较重的,将会被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会被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公务员不服处分怎么办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公务员不服处分的,有权申请复核或者申诉,但在此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十八条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因提出复核、申诉而被加重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务员复核、申诉的机关应当撤销处分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机关重新作出决定:
(一)处分所依据的违法违纪事实证据不足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三)作出处分决定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
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