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有哪些
1、违反职业道德处理方法有:
(1)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
(2)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等。
2、法律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有哪些
1、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2、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3、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4、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5、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6、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7、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8、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9、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0、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