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辱骂国家公职人员的是属于违法行为,若是行为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的,也则是犯罪行为。因为行为人构成侮辱罪,对人的名誉造成了伤害或者损失,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国家公职人员如果是在执行公务的时候被辱骂、恐吓、要挟,可能会涉嫌妨害公务罪。如果不是执行公务期间,则可以追究侮辱罪。不构成犯罪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辱骂或者诽谤他人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不管是国家公职人员还是其他人。辱骂他人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对当事人处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