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侵犯孩子隐私权需承担侵权责任,隐私权是基本人格权利,包括私人生活安宁与信息秘密的保护,权利主体有决定权。《民法典》规定了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权利。
法律分析
父母也会侵犯孩子的隐私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拓展延伸
家长侵犯孩子隐私的法律责任和保护措施
家长侵犯孩子隐私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受到严格制裁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家长有责任保护孩子的隐私权,不得非法侵犯孩子的隐私。如果家长侵犯孩子隐私,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为了保护孩子的隐私,家长应该尊重孩子的个人空间和隐私权,不擅自查看孩子的私人物品、通信记录等。此外,学校和社会也有责任加强对家长侵犯孩子隐私行为的监督和防范,建立相应的保护机制。只有家长和社会共同努力,才能确保孩子的隐私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结语
保护孩子隐私,家长责无旁贷。根据法律法规,家长应尊重孩子个人空间和隐私权,不得侵犯。侵犯孩子隐私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包括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学校和社会也应加强监督和防范,确保孩子隐私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共同努力,守护孩子的隐私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五章 网络保护 第六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内容的创作与传播,鼓励和支持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特点的网络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发、生产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
新闻报道和文学艺术作品等不得含有歧视、侮辱精神障碍患者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