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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证明和欠条区别有哪些

2023-11-06 来源:赴品旅游

实践中常见的欠薪证明就是工资欠条。原则上,如果欠薪证明上明确记载了欠付金额、欠付对象,且有公司盖章确认,劳动者是可以依据该欠薪证明向用人单位追索劳动报酬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已从用人单位离职,自离职之日起一年内未申请仲裁索要劳动报酬,则应认定仲裁时效经过。原则上,公司盖章确认的欠薪证明可以证明欠薪事实,但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如此。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法院结合案件情况做出公司可能串通员工的合理怀疑,就不能仅凭一张欠薪证明来认定事实,尤其是当公司放弃质证权利、且欠薪证明是孤证的时候,法院更加要注意对欠薪事实进行审查,不能依据孤证和公司的自认来认定事实。

欠条和借条有何区别

第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第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第三、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第四、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欠条和借条有啥区别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

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

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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