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期限内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需满足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且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的人均可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人可以是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受托律师,在不同阶段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申请。
法律分析
一、羁押期限内可以取保侯审吗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的刑事措施,往往针对那些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或被检察院和法院批准或执行逮捕措施的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相关人员在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律规定的4种条件下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具体法律上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也就是说羁押期限内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是必须满足法定的几种条件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申请人可以是哪些人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受托律师有权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向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申请取保候审。案件处于刑事侦查阶段时,权利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案件向检察院移送起诉后,权利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案件处于法院诉讼审判期间,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羁押期限内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具体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但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以及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且需要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