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2月之后没有办理结婚证而在一起生活的不属于事实婚姻,只是同居关系。现行法律要求符合结婚条件的必须补办结婚登记,否则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法律分析
不用办理离婚,如果是94年2月之后没有办理结婚证而在一起生活的就不属于事实婚姻,只是属于同居。现在的法律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拓展延伸
离婚程序及要求解析
离婚是一项严肃的法律程序,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首先,双方应当达成共识,一致决定离婚,并书面提出离婚申请。接下来,根据当地法律规定,需要准备相关的离婚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等。然后,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申请,并支付相关费用。在申请受理后,法院将组织调解,双方可选择是否参与。若调解失败,法院将依法审理离婚案件,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并做出裁决。最后,根据法院的裁决,完成离婚手续,办理相关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离婚程序的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或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得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94年2月之后没有办理结婚证而在一起生活的并不属于事实婚姻,而是同居关系。因此,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根据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如果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可以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离婚是一项严肃的法律程序,需要按照当地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具体的离婚程序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律师或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得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1989]第六条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