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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应承担什么责任

2023-10-16 来源:赴品旅游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一、一人独资和个人独资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单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或者家庭的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二、个人独资公司注销后法人责任

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二)所欠税款;(三)其他债务。4、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5、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6、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三、自然人独资公司能增加股东吗

《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根据该法规定,个人独资在没有办理变更企业性质(要重新办理为合伙企业)是不能增加股东的,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如果要增加股东就只能通过一定程序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是合伙企业才行。个人独资公司增加股东需要向工商局申请变更公司的性质,可以到当地的工商局提交申请,注销现在的公司,重新注册一家公司,即可增加股东。按照当地工商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进行变更即可。需要的材料有: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委托代理证明书;公司章程修订稿或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正副本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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