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上的摄像机一般属公安系统的交通管理部门管理和使用。没有硬性规定要求属于公安机关的监控录像保存多少天。但是对于交通事故监控一般不得少于一个月
法律依据: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2号——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第八条 城市的广场、公园、主要道路、治安复杂区域的路段和路口,地下人行通道、过街天桥、隧道、地铁、大型桥梁,以及乡镇的主要街道、治安复杂区域的路段和路口等,应当安装相应的技防系统。前款规定应当安装的技防系统由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