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丢失可补办,需提供相关材料到原签发机构申请补办。法律依据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九条和《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补办程序包括父母结婚及生育证明、医院分娩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各省可根据原则制定具体规定。请谨慎参考,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人士。
法律分析
出生证明丢了可以补办的,程序如下:
1、父母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双方结婚,生育的证明;
2、医院出具分娩证明,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
3、父母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4、带上材料到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求;
5、签发机构审核《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补办。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证件的出、入登记制度,补发和报废登记制度,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和备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对本省发放程序制定具体规定。
《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
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新生儿更换证件。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县(区、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补办证件。
拓展延伸
遗失出生证明,如何重新办理?
如果您遗失了孩子的出生证明,需要重新办理的话,以下是一些步骤和注意事项供您参考。首先,您可以前往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民政局咨询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其次,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注意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办理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您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具体的办理时限。最后,领取新的出生证明文件,并妥善保管。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前与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确认。
结语
出生证明丢失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补办:1、提供结婚和生育证明;2、医院出具分娩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3、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4、向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求;5、补办申请书和表格审核。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九条,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出入登记制度和补发登记制度。不同地区会有具体规定。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涉及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三种情况。办理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并确保准确性。请妥善保管新的出生证明文件。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与当地相关部门确认。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三条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有子女死亡的;
(二)有子女按规定鉴定为残疾,医学上认为适宜再生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五章 计划生育服务 第三十五条 国家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