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保报销流程:
1、本地住院报销: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
2、异地住院报销:
(1)参保人员患病在本市三级医院难确诊或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
(2)异地转院须填申请表,经我市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报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后转入异地治疗;
(3)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的应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入院后3日内向市医保中心电话备案;
(4)转院及异地急诊医疗费先由个人支付,在出院后一个月内到市医保中心报销。
医保报销范围:
1、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诊察费、门诊诊查费、急诊诊察费;
2、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病房床位费;
3、门诊煎药费;
4、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或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