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调岗变相辞退员工,员工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途径维权。违法辞退的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双倍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48、87条,劳动者有权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公司强制调岗变相辞退员工的,员工应该通过协商、申请劳动调解、仲裁等途径来维权。对于公司违法辞退的行为,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给予本人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拓展延伸
员工岗位调整是否构成变相辞退?劳动仲裁能否保护员工权益?
员工岗位调整是否构成变相辞退是一个涉及劳动法律界限的问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公司以调岗的方式实质上削减员工的权益,例如降薪、降职或剥夺原有职责等,可能被认定为变相辞退。然而,具体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包括调岗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公平合理等因素。对于员工而言,申请劳动仲裁是一种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劳动仲裁机构将根据劳动法规定,审理员工与公司之间的争议,并做出公正判决。因此,劳动仲裁可以为员工提供一种法律保护渠道,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员工在面对公司强制调岗变相辞退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劳动调解、仲裁等途径来维权。如果公司违法辞退员工,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给予赔偿金。劳动仲裁是一种维护员工权益的法律保护渠道,可提供公正判决。员工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