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结婚的婚姻是无效婚姻。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是禁止的,民法典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结婚登记的时候,婚姻登记机关会让双方签订一份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血亲的声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