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护理费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但是要伤者的病情是需要护理,一般住院治疗的话,护理费是必须要赔付的,还有就是出院后但是需要卧床休养的,也要赔偿相应的护理费。 至于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话,需要等此次交通事故所有的程序,包括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赔偿协议等等全部结束后,方可将所有的材料交至保险公司。 一般伤者在索要护理费的时候,需要提供住院记录和诊断证明,根本住院天数和诊断证明的卧床休息天数来认定需要护理的天数。另外护理费的标准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来定的,如果是伤者的家属护理,就需要提供该家属的工作单位证明。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3)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