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见面、交流、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的特征如下:
1、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法定权利;
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
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