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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已经承担刑事责任赔偿没有钱怎么解决

2023-11-09 来源:赴品旅游

嫌疑人承担刑事责任赔偿没有钱,可分期赔偿。刑事案件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满足条件。赔偿责任人包括被告人及其他侵害人、监护人、遗产继承人等。嫌疑人被判刑民事赔偿争议,可起诉并上诉。管辖法院由原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决定。犯罪嫌疑人无赔偿能力不会加重判罚。

法律分析

一、嫌疑人已经承担刑事责任赔偿没有钱怎么解决?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分期赔偿。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赔偿费用支付方式】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刑事案件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三、刑事案件中赔偿责任人包括哪些人?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嫌疑人已经被判刑民事赔偿争议如何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五、嫌疑人已经被判刑民事赔偿争议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被告被判刑的,可以由原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根据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犯罪行为侵害他人财产权或者人身权的嫌疑人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犯罪分子已经承担刑事责任赔偿没有钱的情况下除了分期或者延期赔偿之外没有其他更好的解决方法,人民法院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没有民事赔偿能力就故意加重判罚。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犯罪行为侵害他人权益的嫌疑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已经承担刑事责任但无力赔偿的情况,双方可以协商分期赔偿。同时,在刑事案件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包括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有明确的被告人、有具体的赔偿要求和事实理由,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赔偿责任人包括刑事被告人及共同侵害人、监护人、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等。对于已被判刑的民事赔偿争议,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在法院的通知下参与诉讼活动。最后,被告被判刑的民事赔偿争议,可由原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值得注意的是,法院不会因犯罪嫌疑人无力赔偿而故意加重判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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