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房屋买卖前先要按继承程序办理继承过户(一)办理遗产房屋继承公证1、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2、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