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的具体程序如下:
1、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15天内准备好上诉状递交给一审法院上诉窗口;
2、一审法院受理之后,会将上诉状以及一审的全部材料移交给二审法院;
3、二审法院收到之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发出传票给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4、如果一审有诉讼费,则上诉立案的同时会缴纳上诉费。
不服二审判决申诉的方法如下:
1、立案,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3、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
4、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5、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6、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7、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8、宣判。
综上所述,当事人对于二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诉,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