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