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城市转农村户口需要资料如下:
1、基本证件:当事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和资料:当事人迁移户口申请、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等。
公民迁出户口管辖区,本人或者户主应当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件,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