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和解达成协议,自行处理纠纷。和解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如自愿、公平、合法等。双方达成和解意见后,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加盖公章或签名确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当事人有和解的权利。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百五十六条:当事人和解协议应当是自愿的、公平的、合法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四百五十八条:和解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通过和解解决合同订立纠纷,不仅能够避免诉讼的延续和恶化,还能够更好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