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知调解可不可以不过去?调解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不去法院参与调解不会产生不利后果。调解达成协议后,法院应制作调解书,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96条和第100条。法院起诉前的调解程序包括提交起诉状、证据清单及原件、身份证明等材料,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提供对方当事人的联系方式。
法律分析
一、法院通知调解可不可以不过去
1、法院通知调解的,可以不过去。调解遵循的是当事人自愿原则,当事人不去法院参与调解的,不会产生不利后果。一般情况下,如果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一百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法院起诉前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1、诉前调解需要提交的材料:
2、原告应提交起诉状正本及副本;
3、提供证据清单及证据的原件、复印件;
4、当事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当事人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特别授权委托书及本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特别授权委托书注明具体权限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接受调解,代为申请撤诉,签收法律文书等;
5、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并提供对方当事人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及电话号码。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通知调解是基于当事人自愿原则的,当事人可以选择不参与调解而不会受到不利后果。如果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将制作调解书,明确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在诉前调解程序中,原告需要提交起诉状、证据清单及原件、复印件,以及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特别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并提供对方当事人的联系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二十六条 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二十条 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当地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