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取保候审人员应当在取保候审期满后三个月内,由保释人或者保释金保管人将保证金退还被保释人或者其委托人。如果超过期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取保候审人员应当在取保候审期满后三个月内,由保释人或者保释金保管人将保证金退还被保释人或者其委托人。如果超过期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