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分别依法由原、被告承担。原告一般需证明:
1、损害事实客观存在;
2、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3、行为具有违法性;
4、行为人有过错。
第三个要件实践中原告一般不必单独证明。被告需对法定的减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