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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后债权债务如何分担?

2023-12-09 来源:赴品旅游

公司分立后债务承担的具体情形为:

1、一般情形下,由分立后的公司对于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责任。

2、如果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了书面协议,则根据书面协议的约定承担债务。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子公司和分公司没有区别吗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有以下三点:

1、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而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

3、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二、公司分立后能直接转让么

公司分立后不能直接转让。公司的资质是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后才具有的,所以公司分立后是不能直接转让的,转让资质也是不合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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