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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取保候审需要注意些什么?

2024-02-10 来源:赴品旅游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刑事起诉但未被刑事拘留的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刑事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包括绝对义务和相对义务,其中绝对义务属于强制适用义务,而相对义务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选择一项或多项。

绝对义务包括: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及时到案传讯;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相对义务包括:

(1)不得进入特定场所;

(2)不得会见或与特定人员沟通;

(3)不得从事特定活动;

(4)向执行机关保存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和驾驶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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