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可以适用的法定情形包括: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等。
《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