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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要注意些什么

2024-02-10 来源:赴品旅游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等待审查的嫌疑犯,被告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

(2)地址、职场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发送信息时立即发生事件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破坏、伪造证据或供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保释候审的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项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区分情况,命令嫌疑人后悔,再次缴纳保证金,提交保证人,监视居住,逮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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