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主要业务是仓储、货物流转管理的物流一般是商务局主管。如果主要业务是车辆运输方面的管理是交通局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五条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二十六条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第八百二十七条 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包装货物。对包装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百一十九条的规章。
托运人违反前款规章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