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协议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