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到接收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人事关系及档案接受函》,并加盖公章。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凭《接受函》填写一式两份《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人事档案办公室随即将你的档案袋调送到综合事务办公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