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除违约责任的,不可抗力因素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 )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 )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 )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 )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 )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