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黑名单只对本人及配偶有影响,对其他人没有影响。子女只要个人征信良好依旧是可以向银行贷款的。但是如果是未成年子女需要父母养育,父母上了黑名单,自然会或多或少给孩子带来间接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有:1、限制高消费,除了当事人,如果子女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那子女也不能高消费,比如进入高档西餐厅,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或者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等,除非子女有独立的经济来源。2、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但是普通义务教育学校不受影响。3、不能给子女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等;4、子女就业可能会受到影响,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公务员任用上,因为公务员任用有一个资格审查,有些地方会规定,如果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子女不能录为公务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