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并非所有挪用公款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因此,认定挪用公款罪和非罪界限的关键在于挪用公款是否属于法定挪用公款罪的范围。具体来说,这种行为是否属于以下法定挪用公款构成犯罪的行为范围,除此范围外其他挪用公款的行为应视为挪用公款的一般违法行为。以下挪用公款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
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集团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集团委托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集团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性,挪用本公司的资金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本公司的资金额大,进行营利活动的人或挪用本公司的资金额大,3个月以上未偿还的行为。
2、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公司委托非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性,挪用本公司的资金个人使用或借给他人,金额大.3个月以上未偿还的情况下,或者不超过3个月
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由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金额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公款金额大,3个月以上未偿还的行为。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于救灾、危险、防汛优惠、扶贫、移民、救济金属于个人使用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