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实施的一种处罚。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二、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的人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三、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