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以租代征是违法的。以租代征属于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行为。同时征地应当根据规定给予征地补偿,不能通过租赁的方式给予租金,降低补偿。以租代征往往降低了征地补偿标准,逃避了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可能导致被征地农民生计没有保障,因此,以租代征是一种既损害国家利益,也损害被征地群众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如果您也遇到以租代征了,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租赁房屋要注意的事项主要有:
1.签订合同时要确定双方当事人情况,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了解清楚房屋情况,要出租人提供所出租房屋的产权证、确认房屋面积等材料;
3.明确双方的租赁期限,确定是否续租情况; (4)协商确定房租及支付方式。
二、租赁条件: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而以租代征则是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