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费赔偿标准缺乏统一规定,根据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赔偿范围包括送医交通费、转院治疗费、救护人员和护理人员的交通费。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包括递交诉讼状、答辩、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判决宣告等。除交通费外,其他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但不合理的交通费可以拒绝赔偿。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费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
交通费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交通费支出的范围包括:
1、受伤后送到医院时的交通费用;
2、是在转院治疗或者到外地治疗时支出的交通费;
3、参加救护的人员的交通费;
4、护理人员的交通费。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其实除了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费,其他任何赔偿标准都不可能有法律制度统一进行规定,就类似于救护车的交通费,到时候医院要收多少钱肇事者赔多少钱即可。但在交通事故中产生的一些不合理的交通费,是可以拒赔的。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费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支出范围包括送医、转院、救护人员和护理人员的交通费。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包括递交诉讼状、答辩、开庭审理、调查阶段、法庭辩论等。请注意,一些不合理的交通费是可以拒赔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邻省、市(地)、县交界的国、省、县道上,以及辖区内交通流量集中的路段,设置标有管辖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及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的提示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与司法机关、保险机构等有关部门间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七条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鉴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