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派出所从接到报案后,直到问题解决才能销案。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受理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的,应当告知报案人,并说明理由。
需要传唤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在询问笔录中注明。传唤后应及时询问,询问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可能适用拘留处罚的,不得超过24小时。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警告、500元以下罚款可由派出所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要制作决定书,并向被处罚人宣告、交付、送达。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十一条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求助和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处警民警接到110报警服务台处警指令后,应当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对其他非紧急报警、求助和投诉,处警民警应当视情尽快处理。
第十二条对紧急和非紧急报警、求助的出警时限,由城市和县级公安机关根据市区或者城镇规模、警力资源和道路交通状况等情况决定并予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五条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处置。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案(事)件,应当在派警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并向业务主管部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