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参保人员激活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后,可按以下流程帮助子女及无智能手机的老人激活和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先安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菜单栏“我的”按钮,进入个人中心页面,在“我的家庭成员”板块点击图标“+”添加亲情账户,填写家庭成员的姓名、身份证号,选择家庭成员与您的关系。确认上述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相机图标并按照示例上传个人承诺书、本人户口本及被绑定人户口本,按照以上步骤操作就能帮助家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添加的家庭成员小于16周岁,可直接点击“添加账户”按钮即可完成账户关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八条 社会保障卡的注册审批程序:(一)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行社会保障卡,需将申请发行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二)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行社会保障卡,需将申请发行材料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统一为被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分配社会保障卡发行机构标识号,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IC卡注册中心备案。(四)发卡地区若变更社会保障卡卡面、卡内文件结构等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审批。若变更供卡厂商和产品、扩大发卡人群、增加拟发卡数量等,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