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有冲突。具体内容如下:
1、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为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群为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两者的参保人群不同且只能享受一种养老待遇,不允许同时参保,因此两者是有冲突的。若既缴纳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又缴纳过职工养老保险,两者是可以互相转化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