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社保分三个档次,养老,工商,失业,生育缴纳比例不变,主要是医疗保险来划分,分为基本医疗一档、基本医疗二档和基本医疗三档;其缴费、待遇和适应人群有所不同。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按缴费基数×19%;综合医疗保险:按缴费基数×9%;财政补贴标准:10元。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5%;失业保险: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4%(缴42050.4%16.82);住房公积金:无;个体工商户、待业者、已退休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和自由职业者不在缴纳范围内,缴费比例若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比例执行。所报缴费基数应以实际收入为准,但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4205元60%),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4205元3)。
《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
1、养老保险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6元)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2200元)。
2、医疗保险
(一)一档(基本+地补)
缴费基数:职工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二)二档(基本+地补)
缴费基数: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三档(基本+地补)
缴费基数: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3、生育保险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最低工资标准。
4.失业保险
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
5、工伤保险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6元)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