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苏州当地法律法规,自从2018年8月1日起,苏州在职员工每个月的最低工资为2020元。对于兼职类非全日制的员工来说,每小时的最低工资为18.5元。对于实习的学生以及勤工俭学的学生来说,公司开出的小时工资不能低于当地规定的非全日制最低工资。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保〔2018〕13号)》第一条规定,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940元/月调整为202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