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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资料证明要有哪些要素?

2023-09-30 来源:赴品旅游

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员工伤害程度。

(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晰。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应当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公章。

三、受伤部位一栏填写受伤部位。

4、诊断时间栏,职业病患者按职业病诊断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简述后,应注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的工作、受伤的原因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注明在哪个单位从事什么样的有害作业、起止时间和诊断结果。

6、申请人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受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时的初诊诊断证明,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职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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